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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7-15 15:11:3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2021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

一、编制原则

立足“十四五”规划,放眼2035年远景目标,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瞄定“五大新坐标”,开创“十个新局面”,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单体总投资2亿元以上,具有战略意义、引领作用、支撑作用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着力形成“前期攻坚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续建实施一批”的滚动推进机制。项目按照进度分成续建类、开工类、预备类和研究类四大类,其中2020年已实施的项目列为续建类,2021年内明确开工的项目列为开工类,2021年力争开工的为预备类,2021年内启动项目前期研究的为研究类。

二、编制范围

1.交通项目:包括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跨县通道、机场、航道码头、枢纽和场站项目。

2.农林水利项目:包括粮库、围垦、“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百年一遇的海塘提标改造、三大江及跨县流域治理工程,水库山塘安保工程和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项目。

3.能源项目:包括核电、能源储运、抽水蓄能、电网、风电、150兆瓦及以上光伏项目。

4.生态环保和城市更新项目: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城市快速路、市区主干道、城市快速公交等市政交通,未来社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5.社会事业项目:包括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新建扩大工程,高中、初中、小学等基础教育项目,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公检法项目。

6.制造业项目:包括电气、鞋业、皮革、服装、汽车零部件、泵阀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及节能、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及企业小微园提升项目。

7.服务业项目:包括现代商贸、休闲旅游、康养服务项目。

三、计划安排

全市拟安排重大建设项目714个,总投资1404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10.2亿元。其中,续建类项目461个(含建成100个),年度计划投资1125.9亿元;开工类项目169个,年度计划投资359.8亿元;前期类项目84个(预备类34个、研究类50个),总投资3157.1亿元,力争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4.5亿元。

四、项目管理

(一)强化统筹协调。发改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将项目推进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地、各相关部门,形成条块共抓、合力共推的工作体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加快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二)强化计划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逐项对照项目清单,细化时间节点,加强进度把控,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全过程管理。要完善项目动态督考推动机制,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鲜明导向。

(三)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对大而优的项目实行用地优先供给、资金优先统筹、问题优先解决,最大力度争取上级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附件:1.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pdf

2.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续建类计划安排表.pdf

3.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工类计划安排表.pdf

4.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预备类计划安排表.pdf

5.2021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研究类计划安排表.pdf

2021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一、有关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定义,结合市本级实际,下列项目纳入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1.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2.市本级政府投资占股的PPP项目;

3.市级单位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投资建设的装修类、道路整治、信息化项目;

4.区级审批,市、区两级共同出资的重大共建类项目;

5.市级国资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并已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在建项目。

不包括下列项目:

1.市本级政府资金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对口支援等方式投资的项目;

2.市级国资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建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3.已划转省属国企投资建设且市级不参与投资的项目,如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投资项目。

4.设备购置类、结算决算类项目;

(二)项目入选标准

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类计划,原则上要求是2020年底前完成工可批复的项目。特别重要的,可以由项目建议书批复等正式依据替代。根据项目建设阶段,分为续建(含建成)、新开工两类项目。

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基本要求是2021年能启动项目报批且力争2022年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可以不明确财政资金情况。力争2021年开工的项目为预备项目。

二、实施类项目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拟安排实施类项目112个,涉及29家单位,年度计划投资278亿元。

——按项目工期分:

续建项目76个(含建成类项目33个),年度投资计划209.3亿元;新开工项目36个,年度投资计划68.7亿元。

——按单位分:

21家市直单位(含市区共建)共安排项目54个,年度投资计划74.4亿元;8家市级国资公司及龙丽温高速温州段指挥部、温州机场集团共安排项目58个,年度投资计划203.6亿元。

三、实施类项目计划管理

(一)强化政府投资全链条管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包含规范的政府决策、前期审批、建设监督、竣工验收等流程。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前期推进。续建项目要争取早日建成投用,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工项目要加强协调服务,加快破解征地拆迁、要素保障、配套工程等难题,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项目推进中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实施。市财政局要根据计划安排以及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二)强化计划执行刚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无正当理由或者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责令项目业主进行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落实专人,认真及时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进度信息的报送工作,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度报表及有关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报表样式及联系方式另发)。

四、前期类项目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拟安排前期类项目93个。其中,预备类项目33个,力争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8.6亿元;研究类项目60个。

五、前期类项目计划管理

列入前期计划的项目,可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或自行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前期研究经费确需财政保障的,由市财政部门列入当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未列入前期计划的,原则上财政不安排前期研究经费。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前期推进,需要国家、省审批的项目要积极向上汇报衔接,争取尽早获批。其中,预备类项目要倒排时间节点,按照年内开工的标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具备条件后按规定报批,尽快启动实施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研究类项目在前期研究达到必要深度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拟实施申请,按规定报请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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