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局牵头对《温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标准》(2022年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以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修改意见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市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二处。 联系人:胡晓燕;联系电话:0577-88967331 邮 箱:444601153@qq.com 地 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8楼 温州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 9月4日 温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标准(2023年版) 一、“大好高”项目 | 1.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非单体产业项目;已入选省重大产业项目清单的重大产业项目(单体制造业项目)。 2.好项目:世界500强、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行业排名前10头部企业及“链主型”企业;高科技,近两年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5%以上或半数以上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际一流产品水平;高成长,上年度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 ,原则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近三年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3%以上;高税源,亩均增加值大于300万且亩均税收大于60万;高投资强度,亩均投资强度大于500万。 3.高端项目:进口替代(装)设备、国家首台套(装备)设备项目;“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 羚企业投资的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4.满足以下至少三个条件的,可报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①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规划要求,且列入《温州市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目录(2021年版)》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②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且我市企业需求量大; ③列入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清单目录产业、技术; ④拥有较多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技术攻关成果; ⑤亩均增加值超过行业平均值; ⑥亩均研发费用超过行业平均值; ⑦市政府支持和鼓励的重点项目。 | 二、其他重大产业项目 | 项目分类 | 约束性指标 | 预期性指标 |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 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 亩均增加值 (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 1.数字经济 | 领域:物联网、嵌入式软件和工业软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网络通信、智能计算、元宇宙、新型电子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光伏等。 | ≥2 | ≥350 | ≥2 | ≥5 | ≥8 | ≥400 | ≥75 | ≤0.49 | 2.智能装备 | 领域:轻工成套装备、激光等精密成型装备、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智慧城市与家居装备、通用航空装备、通讯与计算装备、系统集成及服务等。 | ≥3 | ≥350 | ≥4.2 | ≥8 | ≥363 | ≥62 | 3.生命健康 | 领域: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健康用品、器材与智能设备制造等。 | ≥6 | ≥400 | ≥5 | ≥8 | ≥292 | ≥57 | 4.新能源 | 领域:风光核产业、储能产业、智能电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 | ≥6 | ≥400 |
| ≥4.1 | ≥8 | ≥280 | ≥82 |
| 5.新材料 | 领域:先进钢铁材料、先进金属新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 | ≥6 | ≥400 | ≥5 | ≥8 | ≥288 | ≥58 |
6.传统优势产业 | 电气 | ≥2 | ≥400 | ≥2 | ≥3.7 | ≥8 | ≥280 | ≥82 |
| 鞋业 | ≥2 | ≥320 | ≥2.5 | ≥3.6 | ≥202 | ≥46 | 服装 | ≥2 | ≥320 | ≥2.5 | ≥3.5 | ≥218 | ≥60 | 汽车零部件 | ≥2 | ≥400 | ≥2 | ≥4.6 | ≥210 | ≥52 | 泵阀 | ≥2 | ≥500 | ≥2 | ≥4 | ≥150 | ≥33 | 其他制造业 | ≥2 | ≥400 | ≥2 | ≥3.5 | ≥240 | ≥45 | 7.现代农业 | 领域:新型农业种植、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创新综合服务等高效生态农业项目。 | ≥1 | ≥100 | / | / | / | ≥50 | ≥8 | / | 8.现代服务业 | 领域:现代商贸业、现代金融业,文化旅游体育业和健康养老业。 | ≥6 | ≥300 | ≥1 | / | / | ≥90 | ≥30 | ≤0.20 | 领域: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创意设计业、商务会展业和人力资源业。 | ≥2 | ≥300 | ≥1 | / | / | ≥90 | ≥30(其中现代物流业≥8 | ≤0.20 | 1.新招引重大产业项目均设置“全员劳动生产率”底线门槛,原则上应高于上年度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15%以上。 2.新招引重大产业项目单位排放增加值须符合规划和环评准入要求。 3.绿色石化、大数据处理中心等行业有特殊要求的,能耗、容积率控制指标按其行业要求。 4.5个加快发展县和洞头区的重大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指标按0.7系数修正,其他指标不做调整。 5.重大产业项目应为单体项目,不包括房地产、产业平台等项目。含商业综合体的房产类项目,若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占比达30%以上,并且固定资产投资达20亿元以上的,可纳入统计范畴。 6.对投资体量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程序可适当调整指标要求,并纳入范畴。 7.严格约定项目建设周期,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下重大产业项目不超过24个月,10~20亿元不超过30个月,20亿元以上不超过36个月;5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允许分期建设,分期不得超过2期,首期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50%,总工期不得超过5年。 |
有关指标计算方法及说明: 一、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包括流动资金。 二、投资强度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厂房和设备的投资按照项目建成进入正常生产时的厂房建造成本和设备购置成本计算,地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成交金额计算。 三、容积率 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总建筑面积: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 项目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四、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研发经费支出/营业收入 。 研发费用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 营业收入:指项目建成达产后,企业从事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五、亩均增加值 亩均增加值=项目达产后年增加值/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达产:项目竣工投产后两年后投入正常生产运行。 六、亩均税收 亩均税收=税收实际贡献/项目总用地面积。 税收实际贡献:指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合计,即“净入库数”合计。“实际入库数”中包含 13 项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增值税实际入库数=增值税直接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含应调未调部分)。 七、单位增加值能耗 单位增加值能耗=综合能耗/工业增加值。 八、全员劳动生产率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年度平均从业人员数。 九、单位排放增加值 单位排放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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