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143/2024-00015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市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招商中心招引优秀硕博人才面谈比选、考试考核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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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面谈和综合比选、考试、考核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聘程序 (一)面谈和综合比选 1.面谈和综合比选对象 按照招考公告完成系统报名,并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 2.面谈和综合比选时间、地点 2024年5月18日,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一号楼18楼。 3.面谈和综合比选方式和内容 (1)本环节采取面对面方式逐一面谈,包括考生自我陈述(不超过3分钟)和考官提问两种形式。主要结合学习工作经历、专业专长、实践经验、岗位认知与匹配度、所获荣誉及工作意愿等考察要素综合比选。 (2)面谈和综合比选采用百分制,按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下一环节。面谈和综合比选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成绩。 (3)初审通过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参加面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需要证明的情形,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报名资料不相符、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引资格条件,自动丧失考试考核资格。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对象 根据面谈和综合比选成绩,按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如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机会的,考核组可根据面谈和综合比选成绩择优递补,距离考试、考核时间不足48小时发生上述情况则不再递补。 2.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2024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形式 本环节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形式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篇材料撰写。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4.考试、考核评定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专栏”公布。 二、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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